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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跨省求职失业金被拒索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员工跨省求职失业金被拒索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失业保险金跨地领取问题发生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1年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位,工作三年期间公司未按规定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2024年5月因公司裁员失业后,张某某前往某省某市求职,但因原企业未完成社保转移,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拒绝支付失业金。张某某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主张公司未履行社保转移义务导致其权益受损。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应承担社保转移责任,公司则称员工未主动提出转移申请且离职时已办理完离职手续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记录及失业证明,公司仅提供离职手续单。仲裁委调查发现公司存在未完整办理社保转移的情况,且员工在离职时未被告知具体流程。经调解,公司承认程序瑕疵但主张部分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需赔偿张某某失业金损失约3.5万元,并补办社保转移手续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及《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为跨地区就业人员办理社保转移手续,未依法办理导致损失的需承担责任

分析启示:企业需重视社保关系转移的合规性,员工跨地区就业前应主动核查社保账户状态。本案中,企业存在程序性疏漏且未履行告知义务,最终承担主要责任。建议劳动者及时留存相关证据,维权时注意时效性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