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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断缴社保员工生育赔偿获支持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断缴社保员工生育赔偿获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生育保险待遇产生纠纷,案件涉及社保缴费连续性问题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公司作为小微企业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24年11月张某某产检发现异常,需住院治疗花费约3.5万元。因公司未连续缴纳生育保险,其无法通过社保报销医疗费用。2024年12月张某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辩称员工未及时提出异议且孕期工资已正常发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连续缴纳社保导致其生育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公司称员工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待遇且孕期工资已支付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2022年-2024年社保缴纳记录,发现公司自2023年7月起暂停为张某某缴纳生育保险。员工提交了产检病历、费用清单及工资流水,证明实际支出与公司未缴保费的关联性。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委采用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确认事实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补缴2023年7月至2024年11月生育保险费用,并支付张某某生育医疗费用报销款及产假期间工资差额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生育保险待遇包含生育医疗费用报销及产假工资支付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应建立规范的社保缴纳制度,员工需在产假期间及时留存医疗票据。本案因公司断缴导致员工无法享受法定生育待遇,仲裁委依据缴费连续性原则支持维权。建议企业定期核查社保参保状态,员工注意保留就诊记录和缴费凭证,及时主张权利避免时效风险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