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外资企业员工用诊断书追讨社保补缴被支持

外资企业员工用诊断书追讨社保补缴被支持

案件标题:外资企业员工用诊断书追讨社保补缴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社保补缴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工作期间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2024年某月张某某因突发疾病就医,诊断书显示需自费约3.5万元医疗费用。其后向公司主张社保补缴及医疗费用报销,公司以'已缴纳商业保险'为由拒绝。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应补缴2024年某月至某月期间社保并承担医疗费用;公司抗辩称已通过其他方式保障员工医疗权益,且员工未在法定时效内主张。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社保缴纳记录,其仅提供2024年某月前的凭证。员工提交诊断书、工资流水及就医记录,证明实际医疗支出。公司虽否认部分时段缴纳义务,但无法提供完整证据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补缴2024年某月至某月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共计约3.5万元,驳回医疗费用报销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23条、第86条及《劳动合同法》第19条,用人单位须依法缴纳社保,未缴部分应补缴。医疗费用报销需以社保关系为前提,商业保险不能替代法定社保义务。

分析启示:员工应留存完整医疗记录证明社保缺失影响,企业需注意社保缴纳的连续性。仲裁机关支持补缴诉求但未全额报销,提示商业保险与社保的法律性质区别。维权时应注意时效,及时提交证据避免损失。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