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高管工伤未参保公司拒赔败诉

高管工伤未参保公司拒赔败诉

案件标题:高管工伤未参保公司拒赔败诉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因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导致其在2024年某月工作中受伤后无法获得工伤赔偿,引发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设备故障导致右手骨折。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张某某自行承担约3.5万元医疗费用。受伤后,张某某申请工伤认定并要求公司赔偿,公司以高管不属于参保范围为由拒绝。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履行工伤保险缴纳义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辩称高管应自行购买商业保险,且事故系设备故障非工作原因导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医疗记录、工资流水及工伤认定决定书,公司未提供有效反驳证据。仲裁员结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0条,认定公司未参保行为违法,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向张某某支付工伤医疗费、误工费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共计约4.2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0条:用人单位应当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第62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发生工伤事故时,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也需为高管参保工伤保险,未参保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建议企业完善社保缴纳制度,员工应主动核查参保情况,及时保留医疗记录及工资证明等证据维权。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