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员工工伤未参保索赔双倍赔偿获支持

员工工伤未参保索赔双倍赔偿获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工伤未参保索赔双倍赔偿获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操作设备时意外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十级伤残。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张某某自行承担约3.5万元医疗费用。事故发生后公司仅支付部分治疗费,未履行工伤赔偿责任。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参保工伤应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公司辩称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伤情属自身操作失误,主张无需承担额外赔偿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员工社保缴纳记录,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已参保。张某某提交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及医疗票据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伤事实。公司对证据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提供反证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除支付工伤待遇外,还需按双倍标准赔偿未参保期间的工伤保险待遇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2条及《劳动合同法》第82条关于工伤保险待遇和未参保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应重视工伤保险参保义务,员工需及时保留工资记录等证据。未参保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承担全部工伤待遇及双倍赔偿责任,维权时效自工伤确认之日起计算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