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创公司未保工伤员工索赔双倍赔偿
案件标题:初创公司未保工伤员工索赔双倍赔偿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因某科技有限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申请双倍赔偿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运维专员期间,因搬运设备时摔倒导致右腿骨折。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张某某在受伤后自行垫付全部医疗费用约3.5万元。治疗期间公司未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且未按程序申请工伤认定。张某某于2024年8月向劳动仲裁委提交申请,要求公司承担双倍工伤赔偿责任及拖欠工资。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应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公司辩称员工未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且存在操作不当导致受伤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员工考勤记录及工伤保险缴纳凭证,公司仅提交部分考勤记录。张某某出示了医院诊断证明、医疗费票据及同事证言。公司对操作不当说法未提供有效证据,仲裁委认定其未履行工伤保险参保义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除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法定工伤待遇外,需额外支付双倍赔偿金共计约6.8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未参保情况下需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费用;《社会保险法》第41条规定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应向工伤职工支付相关待遇
分析启示:初创企业更需重视工伤保险参保义务,员工应主动留存工作证据。未参保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承担双倍赔偿风险。注意工伤认定时效,超期可能影响赔偿金额。仲裁执行中若企业拒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财产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