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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员工工伤未参保获赔3.5万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工伤未参保获赔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赔偿案,当事人系普通员工,企业为民营企业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3年起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操作工,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2024年5月工作中因设备故障受伤,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用约3.5万元。张某某要求公司赔偿,公司以未签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称无法认定工伤。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抗辩称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存疑,且认为受伤情形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仲裁过程:劳动仲裁委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及工资支付凭证,公司仅提交部分转账记录。张某某出示了同事证言、住院病历及安全检查报告,证明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及工作场所。公司未能有效反驳,仲裁委组织现场勘验确认事故环境,最终采信员工证据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及停工留薪期工资共计3.5万元,未支持伤残补助金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伤认定情形)、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未参保责任)、第三十条(工伤医疗费用承担)

分析启示:企业未为员工参保将直接承担工伤赔偿风险,建议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并完善工伤保险缴纳。员工应留存工作记录、医疗证明等证据,但需注意伤残等级鉴定等程序性要求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