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未参保工伤致赔偿难 员工胜诉获赔3.5万元

未参保工伤致赔偿难 员工胜诉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未参保工伤致赔偿难 员工胜诉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案,员工因企业未缴纳工伤保险导致权益受损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操作机械时意外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十级伤残。因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及后续赔偿均需自行承担。张某某在事故后及时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但公司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配合赔偿,导致员工无法通过社保渠道获得补偿。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依法参保工伤保险,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辩称张某某未及时报告工伤且存在操作失误,试图减轻自身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受理案件后,员工提交了医疗记录、证人证言及伤残鉴定书作为证据。公司仅提供考勤记录,未能出示有效反驳材料。仲裁员现场调查时,发现公司实际未为张某某缴纳工伤保险,且未按程序处理工伤认定申请。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属违法行为,裁决公司按工伤赔偿标准支付医疗费、误工费、伤残补助金等合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及第62条,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待遇由单位全额承担;职工在事故后依法申请认定的,单位不得拒绝赔偿。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上市公司更应重视工伤保险缴纳义务,未参保将直接导致赔偿责任承担。普通员工应及时保留医疗证据并申请工伤认定,避免因程序瑕疵丧失维权机会。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