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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未参保 公司赔偿责任难逃

案件标题:员工工伤未参保 公司赔偿责任难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操作工期间,因设备故障导致右手受伤。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张某某自行垫付约3.5万元医疗费用后,要求公司按工伤标准赔偿。公司辩称已将社保缴纳义务转移给外包单位,但未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实际参保情况。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依法参保应全额赔偿;公司抗辩称已转移社保责任至第三方单位,主张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社保缴纳凭证及外包协议,公司仅提供一份格式化的外包合同。员工出示了医院诊断证明、工伤认定书及工资流水。经质证,公司外包合同中未明确工伤保险责任转移条款,且无法证明已实际参保。

仲裁结果:仲裁委判定公司未履行工伤保险缴纳义务,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误工费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时,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应自行申报、缴纳工伤保险费。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应警惕将社保缴纳义务转移给第三方的法律风险,员工需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并保留证据。用人单位未参保导致工伤赔偿责任无法转移,最终需自行承担全部费用。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