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民企未参保工伤员工索要双倍赔偿被支持

民企未参保工伤员工索要双倍赔偿被支持

案件标题:民企未参保工伤员工索要双倍赔偿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操作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工伤保险。2024年8月,张某某在操作设备时受伤,经诊断为轻微伤。治疗期间公司未支付医疗费用,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张某某在离职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及工伤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签合同应支付双倍工资,并因未参保工伤要求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认为未签合同是张某某未主动签约所致,且称工伤应由员工自行负责。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及医院诊断证明,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伤事实。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未签合同系员工主动原因,且未提交工伤认定异议材料。仲裁委结合证据认定公司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约3.5万元,同时确认公司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但因部分项目需经工伤认定程序确认,先行支付医疗费用及误工费。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企业应依法参保并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承担双倍工资及工伤赔偿风险。员工需及时保存证据,遭遇工伤时应尽快申请认定,避免因程序瑕疵影响维权效果。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