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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保员工工伤后公司拒赔被法院判决补缴工伤保险费用

案件标题:未参保员工工伤后公司拒赔被法院判决补缴工伤保险费用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赔偿案,普通员工主张工伤保险补缴义务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操作工,企业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工伤保险。同年某月,张某某在操作设备时因机械故障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十级伤残。治疗期间企业仅支付部分医疗费,后以未签合同为由拒绝承担后续赔偿。张某某自行承担约3.5万元医疗费用,多次协商无果后向劳动仲裁委申请维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补缴工伤保险并承担工伤待遇赔偿;公司辩称未签合同导致工伤认定无法成立,且员工未主动申报工伤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企业提交用工证据,公司仅提供考勤记录和部分工资流水。张某某提交了医疗记录、诊断证明及工伤认定书。企业否认工伤认定书有效性,但未能提供反证。仲裁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关系成立,确认企业未参保违法,要求企业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结果:裁决企业补缴工伤保险费用约3.5万元,并支付工伤待遇赔偿金共计约2.8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第六十二条;《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须依法参保工伤保险,未参保导致员工工伤时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员工应注意留存工作证据及医疗材料,及时申请工伤认定。本案中企业因未建立规范用工制度承担主要责任,建议用人单位完善社保缴纳流程,避免法律风险。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