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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科技员工工伤未参保索赔双倍工资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工伤未参保索赔双倍工资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工伤赔偿及未签订劳动合同事宜产生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入职一个月内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同年6月,张某某在工作中受伤,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事故发生后,张某某申请工伤认定并治疗,公司拒绝承担相关费用。员工主张公司未参保导致工伤赔偿无法落实,同时要求未签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签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工资且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公司辩称未签合同系因员工主动拒绝签订,且工伤赔偿应由社保基金支付,自身无需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及工资发放凭证,公司仅提交了部分财务记录。员工出示了微信工作群聊天记录、项目参与证明及医疗票据。经质证,仲裁委确认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公司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属明显违法。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双倍工资差额约3.5万元,并承担工伤赔偿中社保基金不予支付的部分费用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工资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避免因未参保引发双重赔偿风险。员工维权时需收集考勤、工资等直接证据,确保劳动关系认定。未签合同情形下,及时主张权利可有效维护权益。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