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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缴工伤保险员工受伤公司赔偿近3万元

案件标题:未缴工伤保险员工受伤公司赔偿近3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工伤赔偿产生纠纷,案件涉及未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律责任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操作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工伤保险。2024年某月15日,张某某在操作设备时因未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导致右手受伤,住院治疗12天花费医疗费约3.5万元。事故发生后公司未及时申报工伤,张某某自行向人社局申请认定,但公司以未签合同为由拒绝配合赔偿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导致无法申请工伤赔偿,要求支付全部医疗费用及伤残补助;公司辩称未签劳动合同导致工伤认定程序瑕疵,主张不承担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工资发放记录及证人证言,公司仅提供考勤表但未说明未签合同原因。针对工伤认定问题,仲裁委采纳了员工提供的现场目击证人证言,确认事故属于工伤范畴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工伤医疗费用2.8万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约5000元,但驳回停工留薪期工资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用人单位应缴纳工伤保险费义务不因劳动关系存续时间短而免除;《劳动合同法》第82条关于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主张未被支持

分析启示:企业应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避免因未参保承担高额赔偿;员工遭遇工伤应及时固定证据,即使未签合同也应通过其他途径证明劳动关系,注意工伤认定时效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