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高管车祸致残公司拒赔第三方责任遭仲裁

高管车祸致残公司拒赔第三方责任遭仲裁

案件标题:高管车祸致残公司拒赔第三方责任遭仲裁

基本信息:张某某任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因第三方交通事故受伤引发工伤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12日,张某某在上班途中遭遇外卖电动车撞击受伤,经鉴定为九级伤残。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但公司以张某某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担工伤赔偿责任,且未在工伤认定期限内申报,导致无法从第三方获赔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及时申报工伤致其无法获得第三方赔偿,公司辩称张某某存在重大过失且未签合同不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仲裁过程:仲裁委要求公司提供考勤记录和工伤申报凭证,公司提交了部分考勤数据但未申报证明。员工出示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单据和伤残鉴定报告。仲裁员实地调查发现公司存在未及时申报工伤的过错,且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支付约3.5万元,第三方在责任范围内承担相应补偿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申报工伤,职工或近亲属可直接申请;第30条:工伤员工有权获得医疗费用、伤残补助金等;《民法典》第1172条: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第三人赔偿,用人单位未尽安全义务需承担补充责任

分析启示:外资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工伤预防机制,高管亦需注意通勤安全。发生第三方事故时,及时申报工伤程序至关重要,用人单位未履行该义务需承担不利后果。建议企业完善风险管理制度,员工应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权益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