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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事故致伤员工索赔遭上市公司拒绝

案件标题:第三方事故致伤员工索赔遭上市公司拒绝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赔偿责任划分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从某科技有限公司下班途中遭遇第三方车辆撞击受伤。经交警部门认定,第三方司机承担全部责任。张某某随后向公司主张工伤赔偿,但公司以事故系第三方导致为由拒绝承担相关费用。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公司辩称事故由第三方全责且未签订劳动合同,主张应由第三方直接赔偿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用工关系证明及第三方赔偿证据,公司未能提交有效劳动合同却主张第三方全责。仲裁委依据事故认定书及社保缴纳记录,确认张某某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判定公司需先行赔付后再向第三方追偿

仲裁结果:公司需支付张某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约3.5万元,第三方赔偿责任由公司另行主张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民法典》第1192条:用人单位对工伤赔偿负有无过错责任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第三方全责不影响工伤认定。未签劳动合同不影响劳动关系成立,应及时保存考勤记录等证据。建议企业完善安全告知制度,避免类似纠纷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