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第三方撞伤 公司赔偿责任难逃
案件标题:员工工伤第三方撞伤 公司赔偿责任难逃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在外资企业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遭遇第三方责任工伤,引发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安排的送货途中被未投保的第三方车辆撞伤,经医院诊断为肋骨骨折,医疗费用约3.5万元。公司虽与第三方签订赔偿协议,但协议中未明确工伤赔偿责任,且未为张某某缴纳工伤保险。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公司则认为已通过协议转移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且未缴纳工伤保险,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主张已与第三方达成赔偿协议,且事故属于第三方责任,要求按协议履行无需额外赔偿。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医疗记录、工资单及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明;公司出示了与第三方签订的赔偿协议。仲裁委要求公司补充协议履行情况证据,最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民法典相关规定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仲裁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除按协议支付第三方赔偿外,还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合计支付约3.5万元医疗费用及误工费。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救治;第39条: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完善安全措施及工伤保险缴纳,避免将风险转嫁给第三方。员工需及时保留医疗证据及工资证明,若协议存在漏洞可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