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员工第三方工伤索赔双赔被支持
案件标题:外资员工第三方工伤索赔双赔被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普通员工,因第三方责任导致工伤,要求公司承担双倍赔偿责任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上班途中遭遇第三方车辆撞击致伤,经交警认定第三方承担主责。公司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张某某已从第三方获得约3.5万元赔偿,但主张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应承担双赔责任。事故发生后公司仅支付部分医疗费用,未就后续赔偿达成一致。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参保工伤保险需承担双倍赔偿;公司辩称已获第三方赔偿且员工自身存在过失,不应重复赔偿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投保记录,员工提交医疗记录、事故责任认定书等证据。公司承认未投保但称已通过第三方理赔,员工主张双赔符合法律规定。仲裁委实地调查张某某工作地点与事故地点距离,认定公司存在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除支付已发生的医疗费用外,还需额外赔偿约2.8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伤残待遇等费用应由用人单位支付;结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权人已赔偿后用人单位仍需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外资企业更应重视工伤保险参保义务,员工在第三方侵权案件中可主张双赔但需提供完整证据链,合理划分责任比例有助于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