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第三方撞伤企业拒赔遭驳回
案件标题:员工被第三方撞伤企业拒赔遭驳回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因第三方侵权导致工伤,引发工伤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12日,张某某在某市某区上班途中遭遇第三方车辆碰撞受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该科技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但声称事故系第三方直接侵权,应由保险公司全额赔偿。张某某则主张公司未购买工伤保险需先行赔偿。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购买工伤保险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公司认为事故系第三方侵权且已获保险赔偿,主张无需再承担费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记录及伤残鉴定报告。公司提供了第三方保险公司赔付凭证,但未能证明员工存在过错。仲裁员重点审查了工伤保险缴纳情况及侵权责任竞合问题。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除第三方已赔付部分外,另行赔偿张某某医疗费差额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及《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应承担职工工伤待遇费用,但第三方侵权赔偿可作为补充
分析启示:企业应依法缴纳工伤保险以规避风险;员工需注意保存事故证明及医疗证据;工伤与第三方侵权竞合时可主张双重赔偿但需合理分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