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第三方致伤索赔双赔获部分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被第三方致伤索赔双赔获部分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任职期间,因公司安排前往合作单位送设备,途经某地时被未投保交强险的第三方车辆撞伤。经医院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治疗费用约3.5万元。张某某先向第三方索赔2万元,但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导致无法通过工伤认定程序获得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投保工伤保险需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同时要求第三方赔偿不足部分的差额。公司辩称事故由第三方导致,且员工应自行向第三方维权,否认工伤赔偿责任,认为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医疗记录、工资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第三方赔偿协议等证据。公司对事故责任认定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推翻结论。仲裁委重点审查了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的事实,并结合员工受伤地点与工作职责的关联性进行认定。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在未缴纳工伤保险范围内赔偿张某某医疗费用及误工费共计1.8万元,同时支持其向第三方追偿差额的主张。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工伤医疗费用支付)、第六十二条(未参保工伤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权损害赔偿)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需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在第三方事故中受伤,可主张双重赔偿,但需提供完整证据链证明工伤与劳动关系的关联性。建议用人单位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应及时留存诊疗记录和事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