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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致工伤公司赔偿员工3.5万

案件标题:第三方致工伤公司赔偿员工3.5万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赔偿责任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基层操作员期间,因公司安排的临时工作任务前往甲方工地对接。途中被未按道行驶的快递电动车撞伤,经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张某某随后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被确认为工伤九级。公司认为事故由第三方造成且张某某未签订书面合同,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公司则辩称事故系第三方侵权且双方无劳动关系,主张由肇事方全额赔偿。双方对责任划分和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产生重大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工伤保险缴纳凭证,其仅出示了2023年部分月份的缴纳记录。张某某提交了医院诊断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考勤记录及同事证言。公司反驳称张某某系临时用工且未签合同,但无法证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仲裁员现场勘验确认工作安排与事故关联性。

仲裁结果:仲裁委判定公司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且存在管理疏漏,需承担70%赔偿责任;第三方肇事者承担30%。最终裁决公司支付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合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因工外出期间因交通事故受伤可视同工伤;第62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先行支付;《民法典》第1191条:用人单位对第三人侵权致害应承担工伤保险替代责任

分析启示:企业需完善工伤保险缴纳制度,对第三方侵权事件应建立事故处理流程。员工需注意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并留存工作安排证据,合理划分责任比例。仲裁实践中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存在争议,可通过考勤记录、工作证等辅助证明。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