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员工职业病诊断遭拒索赔成功
案件标题:某科技员工职业病诊断遭拒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职业病赔偿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自2020年起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电焊作业,工作期间长期接触电焊烟尘。2024年5月,其被确诊为尘肺病。张某某向公司主张职业病赔偿,但公司否认其接触史并拒绝赔偿,双方协商未果后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长期工作导致尘肺病,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辩称未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且张某某未提供有效接触史证明,认为诊断结果与工作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但公司未提交。张某某提交了医院职业病诊断证明、车间环境照片及同事证言,证明工作环境存在危害因素。针对接触史问题,仲裁庭采信工作记录和医疗档案中的职业史记载,认定公司未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职业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未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导致员工患病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职业病维权需及时诊断并固定证据,用人单位应完善职业危害告知和防护措施。劳动者应注意留存工作环境证明、体检记录等材料,用人单位需配合提供相关检测报告避免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