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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员工职业病索赔获赔3.5万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员工职业病索赔获赔3.5万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职业病赔偿发生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生产线操作员,工作期间长期接触化学试剂未配备防护用品。2025年1月被确诊为化学中毒后,向公司主张职业病相关赔偿。公司以未签订职业病危害告知书为由拒绝赔付,张某某遂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履行职业病防治义务导致其患病,要求支付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约3.5万元;公司辩称已提供劳动保护且张某某患病与工作无直接关联,拒绝赔偿。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双方提交证据,张某某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工作环境检测报告及劳动合同;公司质疑检测报告有效性但未能提供反证。经核查,公司未按法律规定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制度,仲裁委认定其存在重大过错。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职业病诊断费用、伤残补助金及经济补偿共计约3.5万元,要求公司完善职业病防治措施。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6条,用人单位应承担职业病诊断、鉴定的费用及工伤保险待遇。

分析启示:本案警示小微企业需重视职业病防治申报义务,员工应留存体检记录、工作环境证据等。仲裁机关结合检测报告与公司管理漏洞,支持了合理诉求,建议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员工及时主张权利。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