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某工伤赔偿案:伤残等级争议与工资证明关键
案件标题:张某某工伤赔偿案:伤残等级争议与工资证明关键
基本信息:外籍员工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发生工伤,引发伤残等级认定及赔偿计算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软件工程师期间,因操作设备不当导致右手骨折。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其自行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显示九级伤残。张某某主张按月工资2.8万元计算赔偿,公司认为工资证明不实且未签劳动合同
争议焦点:张某某要求依据工资证明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公司质疑工资标准真实性并主张应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工资发放记录,公司仅提交部分银行流水。张某某出示了社保局工伤认定书、医疗费用单据及同事证言,公司承认未签劳动合同但称工资已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发放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但按实际发放的月均工资1.5万元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原主张的约3.5万元调整为2.1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及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分析启示:外籍员工需完善工资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员工参保。伤残等级认定需结合医疗记录与鉴定报告,赔偿计算应以实际工资为准,企业未参保将面临更高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