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工工伤赔偿金计算引纠纷
案件标题:派遣工工伤赔偿金计算引纠纷
基本信息:张某某作为某科技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员工,在工作期间遭遇工伤,因赔偿金额计算问题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生产线操作工作时,因设备故障被砸伤右手,经当地工伤认定办公室认定为工伤九级伤残。张某某住院治疗28天,产生医疗费用约1.2万元。其主张应按所在地平均工资标准计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某科技有限公司认为应以张某某实际收入(月工资6000元)为基数,派遣单位仅承担部分责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按法定标准计算赔偿,认为用工单位应承担全部赔偿义务;某科技有限公司则主张其已为派遣工购买商业保险,且张某某月收入仅6000元,要求按实际工资计算部分赔偿项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工伤认定书、医疗记录、工资流水及银行流水作为证据。某科技有限公司提交了与派遣单位的协议副本,主张商业保险已覆盖部分费用。仲裁庭通过调取社保记录发现某科技有限公司未依法为张某某缴纳工伤保险,最终确认赔偿责任归属。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派遣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合计支付约3.5万元赔偿金。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九条;《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分析启示:用工单位须为派遣工足额缴纳工伤保险,避免承担连带责任。劳动者应保留工资单、考勤记录等证据,维权时注意时效。本案中,因企业未依法参保,导致赔偿计算标准争议最终倾向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