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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医疗补助基数争议获支持

案件标题:员工工伤医疗补助基数争议获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与上市公司工伤赔偿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经认定为九级伤残。公司按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医疗补助费用,员工主张应以实际工资基数计算。双方就工资基数认定产生争议,员工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医疗补助应按本人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公司认为应适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工资标准。双方对工资基数的认定标准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员工提交银行流水证明实际收入,公司提供社保证明主张基数标准。庭审中围绕工资基数计算依据展开辩论,公司未能充分举证证明员工工资标准适用错误。

仲裁结果:仲裁委采纳员工提供的银行流水,确认医疗补助基数应按实际工资计算,裁决公司支付差额部分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分析启示:工伤赔偿基数应以职工实际工资为准,用人单位需完善工资核算制度。员工应及时保存收入证明,遇争议主动举证维权。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