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医疗补助基数争议员工获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工伤医疗补助基数争议员工获赔3.5万元
基本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员工张某某因工伤索赔,争议焦点为医疗补助计算基数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因操作失误导致右手受伤,经认定为工伤。治疗期间公司支付部分医疗费,但拒绝按员工主张的工资基数支付后续医疗补助。员工认为应包含绩效奖金,公司则坚持按基本工资计算,双方协商未果后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医疗补助应以实际收入(含绩效奖金)为基数,公司认为应仅以基本工资为准。双方对工资构成及计算标准存在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员工提交近三年工资单、银行流水及工伤认定书,公司提供考勤记录和工资结构说明。庭审中,公司质疑员工奖金部分是否属于固定收入,员工则强调奖金为正常发放项目。仲裁机构委托第三方审计确认工资构成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按包含绩效奖金的工资基数支付医疗补助约3.5万元,但驳回员工其他赔偿请求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伤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依法提供劳动条件的,劳动者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注意工伤赔偿基数的计算标准,员工应保留完整工资证明。本案因奖金性质认定存在争议,导致部分支持诉求。建议企业规范薪酬结构说明,员工及时主张权利避免时效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