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工伤赔偿遭拒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工伤赔偿遭拒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因操作机械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十级伤残。治疗结束后,张某某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医疗记录,但公司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赔偿。张某某通过同事证言及工资流水证明劳动关系,要求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共计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依法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公司则辩称与张某某仅为临时劳务关系,且未缴纳工伤保险。双方对劳动关系性质及赔偿标准产生争议。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工资发放记录及两名同事的证人证言。公司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劳动关系不成立,仲裁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认定事实,组织调解未果后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共计约3.5万元,驳回公司其他抗辩主张。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未提供的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分析启示:本案启示企业应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员工需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并留存工资证据。小微企业因用工管理不规范易引发纠纷,建议建立完善考勤及合同管理制度。若企业拒付赔偿,员工可通过仲裁途径维护权益,但需注意时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