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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工伤赔偿计算纠纷员工索赔3.5万元

案件标题:国企工伤赔偿计算纠纷员工索赔3.5万元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赔偿争议案,张某某为普通员工,案由涉及工伤赔偿项目的计算标准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线操作时因设备故障被挤压右手,经医院诊断为右手伤指,后被认定为工伤十级。公司虽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但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张某某主张其月均工资8000元,应获约3.5万元赔偿,但公司称已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与伤残补助金,公司则认为已履行工伤保险待遇义务且员工未提供完整工资证明。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记录,但公司仅提供部分票据。张某某出示了银行流水、考勤记录及医生出具的休假证明,证明实际收入与工伤期间损失。公司对医疗费用合理性提出异议,但未能提供有效反驳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采纳张某某提供的证据,确认公司未足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及就业补助金,裁决支持其2.8万元诉求,驳回其余部分。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治疗工伤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第三十七条职工工伤致残的,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就业补助。公司未依法足额支付待遇,应承担相应责任。

分析启示:国企应完善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流程,避免因凭证不全导致赔偿 shortfall。员工需保存工资单、医疗记录等证据,主张赔偿时注意区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与用人单位应承担部分。本案中,仲裁委因公司证据不足支持部分诉求,提醒用人单位依法合规操作。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