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工伤器具清单争议获赔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工伤器具清单争议获赔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赔偿计算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3年5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生产线操作工。2024年3月,在操作重型设备时因未正确使用防护装置导致右手受伤,经医院诊断为十级伤残。公司虽为国企,但未及时申报工伤,导致伤残赔偿金计算产生争议。张某某提交了医疗费单据、器具清单及伤残鉴定报告,主张应按法定标准计算器具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
争议焦点:张某某认为器具清单中的矫形器费用属于工伤赔偿范畴,要求公司全额支付;公司则以器具清单未经过其确认为由,主张仅需支付基本医疗费用,且认为部分器具费用过高。双方对赔偿项目及计算标准存在明显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公司对器具清单的合理性提出质疑。但张某某提供了购买发票、医生出具的器具必要性说明及同类案例参考,证明器具费用符合工伤治疗规范。仲裁委现场核查了医疗记录,确认伤情与器具使用相关,最终采纳张某某的主张。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张某某工伤赔偿金约3.5万元,包含医疗费、伤残补助金及合理器具费用,驳回公司其他抗辩主张。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关于伤残赔偿项目及器具费用报销的规定。
分析启示:本案启示国企应严格履行工伤申报义务,避免因程序瑕疵导致赔偿减少。员工需注意留存医疗记录、器具采购凭证等关键证据,确保赔偿计算符合法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