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器具清单索赔遭企业反驳
案件标题:员工工伤器具清单索赔遭企业反驳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遭遇工伤,因赔偿计算问题引发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操作设备时因机器故障被砸伤右手,经医院诊断为骨折。公司未及时申报工伤,张某某自行就医并保留了购买医疗器械的器具清单。2024年某月某日,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工伤赔偿,主张医疗费、器具费及误工费共计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器具清单中的医疗器械费用应全额计入赔偿;公司认为部分器具非必要支出,且未按规定申报工伤导致赔偿标准无法适用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工伤认定及赔偿计算依据,公司仅提供部分医疗记录。张某某提交了器具清单、医疗票据及工资证明,公司对器具费用合理性提出异议。仲裁委组织专家对器具清单进行审核,确认部分器具确属治疗必需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支付医疗费用及必要器具费约2.8万元,误工费按实际收入计算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四十条及《劳动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按工伤标准赔偿合理医疗及器具费用
分析启示:工伤赔偿需完整保存医疗票据及器具清单,小微企业更应注意工伤申报时效。仲裁委对必要性器具费用给予支持,但非必需支出可能被驳回。建议企业建立规范的工伤处理流程,避免因管理漏洞增加赔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