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工伤赔偿计算时效纠纷
案件标题:小微企业工伤赔偿计算时效纠纷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赔偿计算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因搬运货物时受伤导致右手骨折。公司未及时为张某某申报工伤,其自行申请认定后被确认为十级伤残。伤后张某某休养3个月,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对停工留薪期工资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提出异议。2025年4月,张某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应按法定标准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公司辩称因未及时申报工伤导致赔偿基数计算错误,且认为张某某未完成工伤认定流程即主张赔偿不合理。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医院诊断证明、工资流水及工伤认定决定书等证据。公司质疑诊断证明未载明劳动关系,但未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采纳医疗记录与社保局认定结论,确认公司存在未及时申报工伤的过错,但因张某某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赔偿请求,部分项目支持存在争议。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医疗费用及住院期间工资约3.5万元,驳回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请求。公司需补发2024年6月至9月期间未支付的工资共计1.2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0条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公司未在30日内申报工伤导致相关待遇无法计算,但员工未在法定时效期内主张权利,部分请求不予支持。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应完善工伤保险参保程序,避免因程序瑕疵影响赔偿。员工需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赔偿申请,保留完整病历及工资证明。本案因公司未及时申报导致赔偿项目受损,但员工未举证证明时效中断,仲裁委依法部分支持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