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科技中断养老缴费员工索赔成功
案件标题:某科技中断养老缴费员工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企业中断养老缴费引发社保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行政专员,入职后公司未为其建立养老保险账户,亦未按月足额缴纳社保费用。2024年某月张某某发现养老缴费记录中断,多次与公司沟通未果。2025年某月,张某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公司补缴2024年某月至某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并赔偿因中断缴费导致的经济损失约3.5万元。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存在社保中断缴费违法行为,应承担补缴义务及经济赔偿;公司辩称因经营困难暂时停缴,且员工未提出异议视为默认,要求驳回全部诉求。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张某某提交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及社保查询截图,证实公司自入职起未缴纳养老社保。公司仅提供一份盖章的《员工声明》称'自愿放弃社保',但该声明无员工签字且与工资单矛盾。仲裁委认定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中断缴费行为违法。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补缴2024年某月至某月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用约3.5万元,对经济赔偿部分因举证不足不予支持。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10条、《劳动合同法》第38条及《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17条,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中断缴费属违法行为,员工有权要求补缴,但赔偿需提供直接证据。
分析启示:小微企业需警惕社保管理漏洞,员工发现中断缴费应及时通过书面形式要求纠正。本案中,企业单方面声明无效,但员工未能充分证明实际损失,导致赔偿诉求未获支持,提示维权需完善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