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外籍员工工地事故性质认定维权案

外籍员工工地事故性质认定维权案

案件标题:外籍员工工地事故性质认定维权案

基本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外籍员工张某某工伤认定纠纷

事实背景:2024年5月,外籍员工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承建的工地从事钢结构安装工作时,因吊装设备突然失控从高处坠落受伤。事故发生后,当地警方到场记录现场情况并出具事故报告,但公司以'操作不当'为由拒绝认定工伤。张某某通过驻外使领馆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事故属于工伤范畴。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事故属工伤,公司认为其违规操作导致意外,警方记录仅能证明事故存在,无法证明与工作的因果关系。双方对事故性质认定标准产生根本分歧。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张某某提交警方记录、医疗证明及工作证,公司质疑事故报告未明确责任主体。经核查,警方记录显示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且无第三方过错证据,仲裁委采纳该证据进行认定。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张某某所受伤害符合工伤认定标准,裁决公司承担工伤保险待遇责任,但因未缴纳工伤保险,最终由公司直接支付相关费用。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为外籍员工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分析启示:1. 警方记录可作为工伤认定重要证据;2. 外籍员工应主动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并确认工作性质;3. 建筑企业需完善安全生产记录,避免因事故性质认定产生纠纷;4. 工伤认定时效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建议及时申请。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