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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籍员工下班途中车祸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案件标题:外籍员工下班途中车祸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基本信息:张某某作为外国人,在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建筑施工管理工作,因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受伤引发工伤认定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15日,张某某结束在某建筑工地的工作,骑电动车沿工地周边道路返程时被违规停放的货运车辆撞伤。经医院诊断为左腿骨折并脑震荡,住院治疗28天。公司未在事故后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张某某自行向人社局提交申请。其提供的医疗记录显示受伤时间与工作时间存在时间关联性,但公司主张其下班时间不明确且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事故发生在合理路线的下班途中,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公司抗辩称无法证明张某某的下班时间及路线,且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工伤认定主体不适格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三次庭前证据交换,员工提交医院出具的《出院小结》《诊断证明书》及工地考勤记录,证明其当日确在岗工作。公司虽提出张某某存在迟到情况,但未提供有效证据佐证。仲裁员现场调查时确认事故发生在公司项目工地周边1公里范围内,属合理通勤路线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张某某所受事故伤害属于工伤,裁决公司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外国人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为外籍员工缴纳工伤保险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注意:1.建立外籍员工考勤制度明确上下班时间;2.及时申报工伤避免时效风险;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关键证据。外籍员工应主动留存工作证明、交通路线证据等,尤其要注意我国《工伤保险条例》对通勤时间的认定标准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