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劳务派遣工工伤认定公司拒赔仲裁支持

劳务派遣工工伤认定公司拒赔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劳务派遣工工伤认定公司拒赔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某科技有限公司与张某某工伤赔偿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员,实际由某劳务派遣公司派往工作。2024年5月12日张某某在操作设备时意外受伤,被送往医院治疗共花费约3.5万元。事故后张某某及时告知用工单位,但某科技有限公司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申请工伤认定,导致赔偿程序受阻。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认为用工单位未依法申报工伤认定。公司则称事故系第三方设备故障导致,且张某某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认为其诉求缺乏依据。

仲裁过程:仲裁过程中,张某某提交了医院诊断证明、事故现场目击者证言及考勤记录等证据。公司仅提供内部会议纪要,未能证明设备故障与用工关系。仲裁委组织双方质证,确认张某某在工伤认定时效内主张权利,且公司作为用工单位未履行申报义务。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需在15日内支付张某某工伤医疗费用及一次性赔偿金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六十二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逾期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务派遣单位未依法申报工伤认定,用工单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分析启示:本案凸显用工单位在工伤认定中的法定义务,建议派遣工及时留存证据并督促用工单位履行申报责任。企业应完善派遣员工工伤管理制度,避免因程序瑕疵承担法律责任。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