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办公室突发脑出血工伤认定纠纷
案件标题:高管办公室突发脑出血工伤认定纠纷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认定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作为某科技有限公司高管,在连续加班后于公司办公室突发脑出血送医。公司未及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张某某自行申请后,公司以'非工作时间'为由拒绝认定。医疗记录显示发病时间与工作时间高度相关,但公司未能提供有效反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发病时处于工作状态,公司认为其症状与工作无关;张某某要求工伤赔偿,公司称高管应自行承担健康风险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考勤记录与值班表,公司仅提供部门考勤但未说明张某某特殊工作安排。张某某出示医生诊断证明及同事证言,证明发病时正在处理工作事务。公司提出张某某曾有高血压病史,但未能证明与工作无关,仲裁委采纳员工证据启动工伤认定程序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张某某符合工伤构成要件,裁决公司支付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劳动法》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分析启示:高管群体工伤认定存在特殊性,突发疾病需结合工作时间、地点及职责证明因果关系。企业应建立高管工伤应急机制,避免因管理漏洞导致赔偿风险。劳动者应及时保留就诊记录及工作证明,用人单位须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