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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第三方责任纠纷员工获赔三成

案件标题:工伤认定第三方责任纠纷员工获赔三成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期间遭遇第三方责任工伤,引发工伤认定及赔偿争议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上班途中被未登记车牌的电动三轮车撞伤,经交警认定对方负全责。因公司未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张某某自行申请工伤认定,但企业以事故系第三方责任为由拒绝配合。员工提供3名目击证人证言及医院出具的伤情证明,要求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事故发生在上下班途中且非本人主要责任,应认定为工伤;公司认为事故完全由第三方造成,且张某某未签署劳动合同导致劳动关系存疑,拒绝承担工伤赔偿义务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时,公司对证人证言真实性提出质疑,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通过核查交警事故记录及医疗票据,确认张某某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公司承认劳动关系但主张赔偿金额应由第三方承担,员工则要求先行赔付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张某某构成工伤,公司需支付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约3.5万元,其中第三方责任部分待司法程序另行追偿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六十二条: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时,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工伤保险参保义务,及时处理员工工伤申报。员工需注意保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关键证据,同时可通过证人证言补强上下班途中的关联性。本案显示第三方责任不 abs 解除企业工伤赔偿义务,但具体分担需通过司法程序确认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