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凭医疗记录成功获工伤赔偿
案件标题:员工凭医疗记录成功获工伤赔偿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发生工伤赔偿纠纷,核心争议为工伤认定
事实背景:2024年3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生产线操作工期间,因操作机械不当导致右手受伤。受伤后立即前往当地医院救治,留存完整病历及医疗费用单据。公司未及时申报工伤认定,张某某自行申请后,公司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右手伤情系工作期间机械操作所致,要求公司承担医疗费及伤残补助金;公司辩称伤情与工作无关,并称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工伤认定无法进行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考勤记录及设备操作日志,公司未提供。张某某出示医院诊断证明及费用清单,证明伤情与工作相关。公司虽质疑伤情成因,但未提交有效反证,仲裁委采信医疗记录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张某某伤情符合工伤认定标准,裁决公司支付医疗费用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共计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及第十七条,职工因工负伤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支持证据充分的工伤赔偿请求
分析启示:本案启示企业应依法申报工伤认定,员工需及时保存医疗记录。若公司未履行申报义务,员工可通过举证责任倒置获得赔偿,但需注意工伤认定时效,建议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以确定最终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