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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车祸受伤公司拒赔被仲裁支持

案件标题:上下班途中车祸受伤公司拒赔被仲裁支持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系某科技有限公司程序员,2024年3月15日骑电动车从住所前往公司途中,在某市地铁站附近被未按道行驶的货车撞伤。经交警认定货车全责,张某某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公司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认定工伤并拒赔,张某某遂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工伤认定及赔偿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其受伤属于上下班途中工伤,应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公司认为事故发生地不属于合理路线且员工存在违规骑行行为,主张不属于工伤范畴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张某某提交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医院诊断证明、考勤记录及同事证言证明通勤路线合理性。公司质疑事发路段是否属于必经路径,但未提供有效反证。仲裁庭实地调查确认张某某的日常通勤路线,采信多方证据后作出裁决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张某某所受伤害属于工伤,公司应按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支付医疗费、伤残补助金等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认定为工伤;《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待遇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完善通勤工伤认定制度,员工需保留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及通勤路线证据。合理路线认定需结合日常习惯、交通状况等综合判断,建议企业为员工购买商业意外险作为补充保障

分类:工伤赔偿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