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员工工伤认定监控视频成关键证据
案件标题:国企员工工伤认定监控视频成关键证据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在国企工作期间受伤,因工伤认定争议引发劳动纠纷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在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操作设备时,因机器故障被压伤右手。事故发生后,公司未及时上报工伤,张某某自行拍摄现场监控视频并申请认定。公司辩称事故系个人操作失误导致,非工伤范畴。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因工作原因受伤应认定工伤,企业认为事故系个人失误且监控视频无法证明劳动关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员工提交监控视频、医疗记录及考勤数据。公司质疑视频拍摄时间与事故时间不符,但未能提供相反证据。仲裁委采纳视频作为关键证据,结合工作场所认定属工伤。
仲裁结果:仲裁委裁决公司承担工伤赔偿责任,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误工费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总额约3.5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及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提供证据证明非工伤)
分析启示:监控视频可作为有力证据,但需注意拍摄时间与事故时间的关联性。用人单位应及时上报工伤,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员工应注意保留工作证明及医疗记录等证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