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被拒员工医疗费索赔成功
案件标题:工伤认定被拒员工医疗费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工伤赔偿纠纷案
事实背景:2024年某月,张某某在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操作工期间,因工作原因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张某某申请工伤认定,但公司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配合。张某某通过考勤记录、同事证言及医疗票据等证据,证明与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后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
争议焦点:公司主张张某某系临时工且未签订合同,否认工伤认定;张某某则认为事故发生在工作期间,公司应承担医疗费赔偿责任。
仲裁过程:仲裁庭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公司提交否认劳动关系的书面声明,张某某出示考勤记录、工资支付凭证及医疗记录。仲裁委实地走访事发地点,确认张某某工作内容与公司业务相关,最终采纳张某某证据。
仲裁结果:仲裁委确认劳动关系成立,支持工伤认定,裁决公司支付张某某医疗费约3.5万元及部分误工费。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第十条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应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事实劳动关系可通过考勤记录、工资支付等证据证明。工伤认定争议中,劳动者需及时留存证据,必要时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