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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工被拒续签索赔失业金遭拒

案件标题:派遣工被拒续签索赔失业金遭拒

基本信息: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社保及失业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1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工作于该公司的生产部门。双方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6000元。2024年3月合同到期后,公司未与张某某续签且拒绝支付失业保险金,导致张某某无法向社保机构申领失业金。张某某要求公司赔偿失业金损失约3.5万元,公司以已按派遣协议处理为由拒绝。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未缴纳失业保险致其损失,公司称已履行派遣协议义务且失业金应由实际用工单位承担

仲裁过程:仲裁庭审中,张某某提交劳动合同、社保参保记录及失业金申领被拒通知书。公司反驳称已将员工派遣至第三方单位,应由实际用工方承担责任。仲裁委经调查发现公司未依法为派遣工缴纳失业保险,且无法提供有效派遣协议佐证主张

仲裁结果:裁决某科技有限公司向张某某支付失业金损失约2.8万元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关于用工单位与派遣单位连带责任的规定

分析启示:派遣工应主动核查社保缴纳主体,用人单位不得以派遣关系推卸法定责任。失业金申领需及时举证,维权时效自劳动关系解除起1年内。本案中公司未足额缴纳失业保险构成违法,但员工未能完全证明派遣关系终止后的责任归属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