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卡成关键 外资企业拒赔医疗费
案件标题:保险卡成关键 外资企业拒赔医疗费
基本信息:普通员工张某某与某科技有限公司因社保缴纳问题引发医疗费用争议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4年某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专员,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同年某日,张某某在工作中受伤需住院治疗,产生约3.5万元医疗费用。其持公司提供的保险卡就医时发现,因保险未生效无法报销。治疗结束后,张某某向公司索要费用未果,遂申请劳动仲裁。
争议焦点:张某某主张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导致医疗费需自行承担,要求全额赔偿;公司辩称员工未签订书面合同且保险卡实为第三方机构发行,与公司无关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交社保缴纳记录,公司仅提供部分员工名单但未覆盖张某某。张某某出示保险卡及医院出具的缴费凭证,证明公司存在未足额参保行为。公司否认参保义务,但无法解释保险卡上的公司名称与实际用工关系不符的问题
仲裁结果:仲裁委认定公司未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裁决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用并赔偿张某某医疗费中自费部分约2.8万元
结果状态: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41条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参保导致的医疗费用损失应由单位承担
分析启示:企业应完善社保缴纳手续,员工需及时核查参保情况并保留就医凭证。若发现保险卡信息异常,应及时通过社保部门核实,避免因程序瑕疵影响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