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法律案例库金标准未达标员工失业索赔成功

金标准未达标员工失业索赔成功

案件标题:金标准未达标员工失业索赔成功

基本信息:张某某诉某科技有限公司失业保险金争议案

事实背景:张某某于2022年3月入职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岗,工作期间公司未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缴纳保险。2024年5月因公司经营问题被裁员,张某某申请失业保险金时发现待遇远低于法定金标准,遂向劳动仲裁委提起仲裁。

争议焦点:员工主张公司应按金标准赔偿失业损失,公司辩称已缴纳最低基数且张某某未主动申请保险待遇

仲裁过程:仲裁庭要求公司提供社保缴费记录,员工提交了工资流水及离职证明。公司承认按最低工资标准参保,但称员工离职时未完成失业登记手续。仲裁委实地核查社保系统数据,确认公司未按实际工资基数申报

仲裁结果:裁决公司补缴失业保险差额部分并按金标准的80%支付失业赔偿金

结果状态:部分胜诉

法律依据:依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及《失业保险条例》第10条,用人单位应以职工实际工资基数缴纳失业保险,未足额缴纳导致损失的应予赔偿

分析启示:用人单位需注意社保基数申报义务,员工应及时留存工资单等证据。失业保险金标准与实际工资挂钩,维权时可申请社保部门核查基数申报情况,必要时通过司法途径追偿

分类:社保争议年份:2026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