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故意伤害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晚,被告人赵某在其位于某小区的住宅内,因琐事与邻居张某发生激烈争吵。赵某情绪失控,从家中隐蔽处取出一支非法持有的仿真枪改装而成的枪支,向张某射击。张某背部中弹,当场倒地昏迷。经送医抢救无效,张某被诊断为重伤二级,伴有肺叶破裂。案发后,赵某之子孙某(未成年人)在旁协助传递枪支,被认定为共同侵权人。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查获作案工具。经法医鉴定,张某伤情构成重伤二级。赵某家属积极赔偿张某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用,并争取谅解。
审理过程
本案由某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认为赵某行为触犯刑法,提起公诉。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张某伤情进行复核,确认重伤二级。同时,对孙某的从属行为进行责任划分。控辩双方就是赵某主观故意还是过失展开辩论,最终认定赵某持枪射击行为具有明确的伤害故意。
判决结果
某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孙某作为共同侵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鉴于赵某认罪态度良好,且已全额赔偿被害人损失,酌情从轻处罚。判决: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孙某对民事赔偿部分承担连带责任。赵某及孙某共同赔偿张某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3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典型地展示了非法持枪并实施伤害行为的刑事与民事责任。重点阐释了共同侵权中监护人责任与未成年人参与犯罪的责任分担,以及重伤案件中营养费等民事赔偿项目的司法认定标准,对处理涉枪人身伤害案件具有教学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