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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诉孙某故意伤害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下午,某中学高二学生赵某(17岁)因琐事与同学孙某发生争执。次日,孙某趁赵某课间休息之际,将混有不明化学物质的饮料递给赵某饮用。赵某饮用后出现剧烈呕吐、昏迷等症状,被紧急送往某医院抢救。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调取报警记录并固定证据,确认孙某实施了投毒行为。经司法鉴定,赵某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案发时,赵某监护人李某在场,在孙某试图再次伤害赵某时,李某为制止侵害使用暴力致孙某轻微伤,法院认定李某行为属防卫过当。

审理过程

公安机关立案后,对案件事实进行全面调查,出具伤害后果认定报告。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审理中,法院重点审查投毒行为与重伤结果的因果关系,以及监护人李某防卫行为的性质。经法庭调查与辩论,确认孙某构成故意伤害罪,李某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但需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孙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被告人孙某赔偿赵某医疗费、护理费等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8000元。三、驳回赵某其他诉讼请求。鉴于李某防卫过当,其赔偿责任由孙某主要承担,李某承担次要责任,但考虑到李某行为情节,最终判定孙某全额承担赵某的主要损失,李某赔偿金额控制在1万元以内。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校园投毒致人重伤的刑事责任认定,同时探讨了监护人在紧急情况下防卫过当的民事责任边界。对于理解重伤二级鉴定标准、投毒行为定性及防卫过当的责任分担具有重要教学价值。

分类:故意伤害(人身)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