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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诉周某故意伤害赔偿案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12日晚,被告人周某在市中心某街头因琐事与被害人赵某发生争执。赵某系怀孕六个月孕妇,情绪激动下被周某推搡。周某随即从口袋掏出装有强腐蚀性液体的玻璃瓶砸向赵某,液体飞溅导致赵某面部、颈部及双臂严重烧伤。经医院紧急抢救,赵某虽保住了胎儿,但面部遗留严重瘢痕,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二级。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周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赵某家属作为监护人及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等损失。

审理过程

本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审理期间,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赵某伤情进行鉴定,确认重伤二级。关于民事赔偿部分,因赵某住院期间需特殊护理且需长期抗瘢痕治疗,营养费具体数额双方争议较大,暂未确定最终标准,法院结合当地生活水平及医嘱酌情认定。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在民事赔偿方面,周某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鉴于赵某为孕妇且伤情严重,酌定营养费支持部分金额。最终判决周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赔偿赵某医疗费、营养费等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85,0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案件意义

本案典型体现了街头暴力犯罪中对孕妇等特殊群体的侵害后果。重伤二级鉴定意见直接决定了刑事量刑档次。同时,明确了侵权人需承担全面的民事赔偿责任,特别是营养费等合理支出的认定,对同类人身伤害案件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分类:故意伤害(人身)年份:2023返回案例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