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故意伤害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12日晚,被告人赵某与被害人刘某(系赵某之妻)因家庭琐事在位于某市某小区家中发生激烈争吵。争吵中,赵某情绪失控,对刘某实施徒手殴打,持续约十分钟,致刘某多处软组织挫裂伤及颅脑损伤。次日,刘某被送往某医院急诊救治,经医院病历记载,刘某呈昏迷状态,CT显示颅内大量出血。经司法鉴定,刘某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一级。案发后,双方亲属曾就是民事赔偿部分达成治安调解意向,但赵某因对伤情认定有异议,调解未果。赵某随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审理过程
本案由某市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某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认为赵某的行为触犯刑法,提起公诉。审理过程中,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刘某伤情进行复核,确认重伤一级。鉴于双方曾就是民事部分达成治安调解意向,且赵某家属积极筹措赔偿款,赵某当庭认罪认罚。
判决结果
某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赵某系家庭纠纷引发,且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赵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民事赔偿部分,赵某赔偿刘某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人民币35万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案件意义
本案典型体现了家庭暴力中徒手殴打致人重伤的刑事法律责任。虽涉及家庭内部矛盾,但造成重伤一级后果,必须追究刑责。同时,结合治安调解背景与高额民事赔偿,彰显了司法对家暴零容忍及保护未成年人及家庭成员权益的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