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某故意伤害案(附带民事诉讼)
案件事实
2023年5月,某科技公司职员张某因工作失误被主管李某批评。次日,李某在办公楼停车场将张某强行拖拽至角落,并纠集其表弟王某(未成年人,15岁)对张某实施殴打。期间,王某持械击打张某头部,导致张某当场昏迷,经送医抢救无效。经法医鉴定,张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构成重伤。张某受伤后,其母亲赵女士(65岁,退休教师)因情绪激动及身体受损,亦产生相应医疗支出。案发后,李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张某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李某及王某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本案由某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庭审中,控辩双方就是否构成共同犯罪及赔偿金额产生争议。法院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张某伤情进行复核,确认重伤二级。证人证言显示,王某系受李某指使参与殴打。鉴于王某为未成年人,其监护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李某作为直接实施暴力行为的成年人,系主要责任人。
判决结果
一、被告人李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二、李某赔偿张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共计45万元;王某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鉴于李某已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酌情从轻处罚。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88条
案件意义
本案典型体现了职场冲突向校园/未成年人侵权延伸的法律风险。明确了成年人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暴力需承担主要刑事责任,同时监护人未尽管教义务需承担民事连带责任,警示职场霸凌与未成年人犯罪的边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