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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某诉刘某故意伤害赔偿案

案件事实

2022年5月12日晚,72岁的赵某独自在其位于某小区3栋502室的住宅内休息。邻居刘某因邻里纠纷心生不满,深夜持家中铁锤闯入赵某家中。赵某惊醒后试图制止刘某的非法侵入行为,刘某随即挥动铁锤击打赵某头部。赵某虽经躲避但仍遭钝器多次击打,致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迅速立案侦查,经法医鉴定,赵某系被钝器击打头部致颅脑损伤死亡。赵某之子张某作为近亲属及法定监护人代表,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刘某承担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责任。

审理过程

本案经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审理中,辩护方提出刘某行为属正当防卫,但法院结合刘某持械入户、主动攻击的情节,认定其不构成正当防卫。司法鉴定意见确认赵某死亡与刘某击打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庭审中,双方就是否存在过错分担产生争议,法院重点审查了刘某非法侵入住宅的主观恶性及客观危害。

判决结果

法院认定刘某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其持械入户且手段残忍,不予认定正当防卫。民事部分,刘某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考虑到赵某年事已高,住院期间产生必要的护理费用,结合当地标准及医嘱,酌情支持护理费。最终判决刘某赔偿张某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85,000元。

涉及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案件意义

本案明确了非法侵入住宅实施暴力不构成正当防卫,强化了公民住宅安宁权保护。同时,严格适用民法典第1179条,细化老年人受害案件中护理费等合理支出的认定标准,对同类人身伤害案件具有典型示范意义。

分类:故意伤害(人身)年份:2022返回案例库 →